親愛的客戶您好
【重要法規宣導】
為因應洗錢防制政策,依據最新之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,自107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前,所有公司皆須向主管機關申報 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額超過10%之股東姓名或名稱、國籍、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、身份證明文件號碼、持股數或出資額等事項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之公司,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,可按次處新台幣5~500萬元罰鍰,最重者將被廢止公司登記。
【申報期限】
一、首次申報:107/11/1~108/1/31
二、變動申報:變動後15日內
三、年度申報:自109年起,每年3/1~3/31
詳細資訊可上網【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】(https://ctp.tdcc.com.tw)查詢並於該平台完成申報。若欲委託本事務所申報者,首次申報費用為新台幣$1,000元,申報人數限5名(含)以內,超過5名者,每增加一名加收$200元;變動申報與往後年度申報亦同。
若有其他問題,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(0920411599),謝謝您!
謙帆會計師事務所 李大有 會計師
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42號
電話:0920411599、03-2872389 傳真:03-28702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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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11/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