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 :2018年08月09日
工商時報 (林昱均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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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 (林昱均/台北報導)
配合行政院與勞動部的攬才策略,財部訂定「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」辦法,提供18類白領外籍人才列舉扣除項目,只要在台居留滿183天、年薪120萬以上,人才及眷屬旅費、搬家費、水電瓦斯費等都能以單據列舉扣除,不須列入應稅所得。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依106年立院三讀修正通過的「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」規定,外籍專業人士在台從事營建、交通、財稅金融、不動產、移民、律師、專利師、技師、醫療、環境保護、文化和運動、學術、獸醫、製造業、流通服務業、科學或技術服務業、餐飲廚師等,還有經政府或勞部核定者,皆為租稅優惠適用的產業類別。
官員表示,只要是企業依規定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許可,並取得該署核發的外籍人士工作許可函,該外籍白領人士即可依規定減免所得稅。不過除了產業類別外,外籍白領須在同一課稅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、應稅薪資須達新台幣120萬元,或經財政部專案審查認定者。
另外,如果是更高階的特定專業人才,包括奈米、人工智慧、物聯網、虛擬實境、半導體、生技醫材、金融科技、綠色能源等,可直接申請「就業金卡」,不須透過在台雇主就能自行來台尋職及轉職。官員指出,這類人才的租稅優惠更多,例如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,其半數可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且海外所得不用計入我國基本稅額,租稅優惠期間3年起跳,最多可遞延至5年,亦即在台5年期間內可適用租稅優惠3年。
官員分析,我國政府從過去產業界喊出五缺後,對於新興產業人才積極提供大量的租稅優惠以攬才,但除了稅制外,更重要的是業界須大膽投資人才,因為低稅率須搭配高薪資才能發揮成效。
(工商時報)